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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无锡君通阅读:697

一、操作前,应满载实验起吊、降低、变幅、转动等组织,查验有没有异常情况。

二、每一次工作前,要按响电铃,要有专职人员指引。

三、操作时,要活力集中化,用心操作,服从命令,眼随钩走,视线宽阔,走钩稳定,稳准急于求成,禁止闲聊玩笑话。

四、非操作工作人员一律不可进到汽车驾驶室。

五、严格遵守“十不吊”、“八禁止”。

十不吊:

1、过载不吊;

2、机下操作工作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吊;

3、指引数据信号未知或乱指引不吊;

4、起吊上面有人不吊;

5、物件未索孔均衡不吊;

6、钩挂好后辅助工不许开不吊;

7、镀锌钢丝绳打绞、散、捆缚不牢的货物不吊;

8、保险装置失效不吊;

9、棱刃物品没有辅助对策不吊;

10、晚间操作照明灯具光源昏暗不清不吊。

八禁止:

1、禁止无照驾驶(如碰到后马上终止);

2、禁止工作人员在吊货运行线内或从吊起来的货物下越过;

3、禁止工作人员在起吊货物时,立在盲区处;

4、禁止工作人员立在起吊的货物上或随起重吊钩左右;

5、禁止重吊变幅,迅速坠放;

6、禁止用起吊机索挂斗船或替代起重机;

7、禁止用手和脚伸进吊起来的货物下取放垫片。

六、逐渐吊工作时,货物稍离路面(其高宽比不可超出0.5米)即终止,以检测刹车踏板是不是灵巧靠谱。

七、起吊货物不适合过高,只需超出阻碍物不撞击可以。起吊、变幅钢丝绳卷筒上镀锌钢丝绳禁止排完,至少留三圈。

八、起吊货物禁止从人头顶翻过,起吊臂下禁止站人。

九、驾驶员不可在货物起吊后离去岗位,禁止在起吊机运行时做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中。

十、起吊水里货物时,应需注意净重、容积、其至大负荷应在自身安全性负载的60%之内。

十一、按负载标示(不一样力度的吊重)开展操作,不可过载工作。十二、禁止用起重设备的起重吊钩伸展车子,禁止用起重设备吊埋在地底或锁定在路面、机器设备上的货物。

十三、出现常见故障,立即通告检修单位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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