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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区轮胎起重机定稿
作者:无锡君通阅读:823

无锡市陆区起重装卸机械有限公司

LQQZ  02—2020

轮胎起重机

2020- 10-06发布

2020- 10-06实施

无锡市陆区起重装卸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


目 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工作条件

4.2  整机

4.3  安全要求

4.4  噪声

4.5  整机抗倾覆稳定性

4.6  外观与涂装

4.7  结构

4.8  机构与零部件

4.9  底盘

4.10  液压与气动系统及元件

4.11  电气系统

4.12  控制及控制系统

4.13  操纵系统

4.14  司机室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2  包装

7.3  运输

7.4  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起重机主要结构

图A.1  起重机主要结构示意

图B.1  起重机主要结构示意

表1  外廓尺寸限值

表2  臂架头部水平方向位移限值

表3  操纵力和操纵行程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标准的附件A是资料性附件。

本标准由无锡市陆区起重装卸机械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市陆区起重装卸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日期:2020-10-06。


轮胎起重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轮胎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液压式、臂架轮胎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采用380V/50Hz的三相四线交流电源,不能道路行走的起重机)。其他形式的起重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5226.23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GB/T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6068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GB/T 6974.1   起重机  术语  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 6974.2   起重机  术语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

GB/T 10051   (所有部分)起重吊钩

GB/T 12265.3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 12602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 15052    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

GB/T 15706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和风险减小

GB/T 16856    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

GB/T 19418    钢的弧焊接头  缺陷质量分级指南

GB/T 19924    流动式起重机  稳定性的确定

GB/T 20062    流动式起重机  作业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20118    一般用途钢丝绳

GB/T 20303.2  起重机  司机室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T 21458    流动式起重机  额定起重量图表

GB/T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JB/T 2300     回转支承

JB/T 4198.1   工程机械用柴油机  技术条件

JB/T 5934     工程机械  门锁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4     工程机械  热处理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5     工程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 8727     液压软管  总成

JB/T 9737     流动式起重机  液压油  固体颗粒污染等级、测量和选用

QC/T 44       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

QC/T 46       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型式和选用

QC/T 629      汽车遮阳板

QC/T 634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

QC/T 656      汽车空调制冷装置性能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6974.1和GB/T 6974.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轮胎起重机

3.1.2将起重机作业部分安装在专用轮胎式底盘上,具有在平坦的地面上不用支腿吊装及带载行驶的功能的流动式起重机。

3.1.3 外接三相四线交流电源、电力驱动拖行式全回转动臂式轮胎起重机。

4  技术要求

4.1  工作条件

4.1.1  作业环境温度为-20℃~` 十40℃,在24小时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

4.1.2  对于臂架长度不大于50m的起重机,工作风速不大于14.1m/s。当风速超过15.5m/s时,起重机应停止工作;当风速超过20m/s时,起重机应将整个臂架收回至行驶状态。对于臂架长度大于50m的起重机,工作风速按用户使用要求决定。

注:本标准中的风速均为3s时的平均瞬时风速。

4.1.3  工作地面应坚实、平整,地面倾斜度不应大于1%。工作过程中支撑地面不得下陷。根据不同的地面允许的静载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满足工作地面的承载要求。起重机的接地比压应小于地面的允许值。

4.1.4  使用直支腿作业时,所有轮胎应离地,整机保持水平,整机的倾斜度应不大于1%。

4.1.5  起重机轮胎工作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文件的规定,其误差不大于±3%。

4.1.6  在使用说明书上应明确规定起重机的作业区范围,并绘制作业区方位图。

4.1.7  工作场地海拔不应超过2000m。

4.1.8  起重机不用支腿作业时,所有轮胎应顺直线行驶方向,起重机用支腿作业时,所有轮胎应离地。

注:对有特殊作业条件的起重机,可按供需双方技术协议及合同执行。

4.1.9  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四线制或三相交流五线制时,频率为50Hz/60Hz,电压≤10KV.供电系统在起重机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10%,起重机内部电压损失应符合GB/T 3811中7.8.4.2的规定。

4.2  整机

4.2.1  起重机主要结构参见图A.1。

4.2.2  起重机的设计计算应符合GB/T 3811的规定。

4.2.3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图表应符合GB/T 21458的规定。

4.2.4  起升、变幅、回转、伸缩和行驶等机构的运行速度应平稳,其额定运行速度以能满足设计要求。

4.2.5  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的卷扬钢丝绳,其单绳微动速度应不大于5m/min。

4.2.6  对起重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应按GB/T 15706和GB/T 16856.2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后应从设计上消除或减少风险。对设计上不能消除的风险,应有相应的防护装置。若仍不能消除风险的存在,则应按GB/T 15052的规定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4.2.7  起重机的尺寸参数相对于公称值的误差应不超出±1%。起重机型式状态外廓尺寸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外廓尺寸限值(四机构的起重机整车要适当放宽)

******起重量  t 整车长度  mm 整车宽度  mm 整车高度  mm

<35 ≤13000 ≤3000、 ≤3800

≤4000

≥35~74 ≤16000 ≤3300、 ≤4200

≥75 ≤18000 ≤4000、 ≤4800

4.2.8  起重机的质量参数相对于公称值的误差应不超出±3%。起重机******允许总质量不得超过各轴******允许轴荷之和。驱动的轴荷不得小于起重机******允许总质量的40%。转向轴的轴荷不得小于起重机******允许总质量的50%。

4.2.9  起重机应具有带载行驶功能。当地面坡度不大于1%、行驶速度小于4km/h、臂架位于行驶方向的正前方、起重机直线行驶时,在满足起重机臂架幅度的情况下,起重机应能起吊相应工况100%额定起重量的载荷。(对于用三相四线(非内燃机)幅度可变的起重机,按幅度规定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4.2.10  起重机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应不小于19°。

4.2.11  起重机的爬坡能力应不小于35%。

4.2.12  在使用说明书上应明确规定臂架是否具有带载或伸缩能力。

4.2.13  在发动机运转和熄火时,水箱、水泵、缸体及所有连接部位不得有渗漏现象。

4.2.14  起重机的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应符合JB/T 9737的规定。

4.2.15  通用轮胎起重机在行驶发动机熄火情况下,应能被牵引行驶,并安全地转向。

4.2.16  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初速度为24km/h时,起重机的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0m。如果最高车速小于24km/h,以最高车速进行试验。

4.2.17  起重机及零部件的安装应符合JB/T 5945的规定。

4.2.18  起重机的主要零部件热处理应符合JB/T 5944的规定。

4.3  安全要求

4.3.1  起重机作业安全应符合GB/T 6067.1的规定。

4.3.2  起重机的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T 15052的规定。

4.3.3  起重机必须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应符合GB/T 12602的规定。

4.3.4  起重机应安装三色指示灯报警装置,起升载荷在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下时绿灯亮,起升载荷在额定起重量的90%~100%时黄灯亮,起升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的100%时红灯亮并报警,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

4.3.5  起重机应装有水平显示器。水平显示器应安装在支腿操纵台或司机室内操纵者视线之内。

4.3.6  起重机应装设故障报警显示装置。

4.3.7  起重机作业时宜有通讯联络装置。

4.3.8  当起重机有自行及倒车功能时,应安装倒车报警装置,保证起重机倒车行驶时,能发出请辞的发光报警信号。

4.3.9  控制位置的设计应确保安全距离符合GB/T 23821和GB/T 12265.3的规定,避免操作者的手、臂、头及身体其他部位受到运动部件(如臂架、变幅机构、液压缸)的撞击和挤压危险。

4.3.10  起重机回转支承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手或胳膊插入齿轮啮合位置。

4.3.11  起重机回转支承上连接转台的接筒应平行垂直,平行度不超过直径的1/1000。

4.4  噪声

4.4.1  起重机行驶时司机耳旁噪声应不大于85dB(A)。在场地作业采用三相四线电源时,噪声不应大于80dB(B),应符合GB/T 20062的规定。

4.4.2  起重机作业司机耳旁噪声和作业辐射噪声限值应符合GB/T 20062的规定。

4.5  整机抗倾覆稳定性

流动式起重机相对与倾覆线的稳定性计算以符合GB/T 19924的规定。

4.6  外观与涂装

4.6.1  起重机的外观设计应美观大方。

4.6.2  外露表面必须防锈、防腐处理。起重机吊具与后配重箱应按设计要求涂装安全标记色,应符合GB 2893的规定。

4.6.3  油漆应光洁、均匀,不应有漏漆、起皮、脱落和色泽不一致等缺陷,主要外露表面无流痕、气泡等缺陷。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 9286中一级质量的要求。

4.6.4  电镀件镀层应均匀,不得有剥落。金属镀层和氧化处理层不得剥落和生锈,应符合JB/T 5944的规定。

4.6.5  铸锻、焊接及其他非加工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飞边、毛刺、砂眼、焊斑、氧化皮等缺陷。

4.7  结构

4.7.1  起重机承载结构件钢材的选择应符合GB/T 3811中5.3的规定。

4.7.2  用于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的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材质证明,对于重要材料应抽样化验及试验,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结构型式应满足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性、稳定性、防腐和有关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使用新材料应进行工艺验证。

4.7.3 结构件焊接技术要求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臂架、人字架、转台、车架、支腿等主要受力构件的焊接质量外观应不低于关键焊缝的要求,焊缝质量缺陷分级应符合GB/T19418的规定。

4.7.4 在额定起升载荷的作用下,只考虑臂架的变形时,箱型伸缩式臂架顶端的静态刚性推荐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

fL≤kf(Lc/100)2………………………………(1)

ZL≤kz(Lc/100)2………………………………(2式中:

fL——臂架端部在变幅平面内垂直于臂架轴线方向的静位移,单位为厘米(cm)。

Kf——变幅平面内的刚度系数。当Lc<45m时,取0.1;当Lc≥45m时,可放大到0.16。

Lc——全伸臂长度,单位为厘米(cm)。

ZL——在臂架端部施加5%额定载荷的水平侧(切)向力时,臂架端部在回转平面内的水平静位移,单位为厘米(cm)。

kz——回转切向平面内的刚度系数。当Lc<45m时,取0.07;当Lc≤45m时,可放大到0.09。

注:在结构大变形状态下,fL和ZL宜采用非线性分析方法计算。

4.7.5 起重机在额定载荷下,臂架头部水平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臂架头部水平方向位移限值

臂长L  m 限值  mm

L≤40 600

40<L≤65 1500

65<L≤85 2500

85<L≤100 3500

L>100   5000

4.7.6 臂架型起重臂的弦杆、腹杆不准拼接。

4.7.7 起重臂根部销轴孔轴线与起重臂中心线垂直度公差值不大于1/1000;起重臂头部滑轮轴线与起重臂根部销轴孔轴线的平行度公差不大于1/1000。

4.7.8 起重臂各节端面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大于公称尺寸的1.5/1000。由多节臂架组成的起重臂、各节臂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4.7.9 平衡重质量上偏差不应大于1%,下偏差不应大于0.5%。

4.7.10 起重机的其他主要结构件的质量相对于公称值的误差不超出±3%。

4.8  机构与零部件装配应符合JB/T 5945的规定。

4.8.1  吊钩和钢丝绳

4.8.1.1  吊钩设计和制造应符合GB/T 10051的规定。

4.8.1.2  吊钩应设置防脱装置,吊钩总成应设置挡绳装置。

4.8.1.3  起升钢丝绳一般选用不旋转的钢丝绳,必要时还应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

4.8.1.4  所有钢丝绳应符合GB/T 8918和GB/T 20118的规定。

4.8.2  卷筒和滑轮

4.8.2.1  起升变幅卷筒应具有足够的容绳量,端部应有防止从卷筒端部滑落的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1.5倍钢丝绳直径。

4.8.2.2  卷筒应采用变形绳槽或其他方法防止乱绳。

4.8.2.3  滑轮轮槽应是光滑的,且表面不得有造成钢丝绳损坏的缺陷,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绳槽的装置。

4.8.2.4  如果钢丝绳间歇地不承受载荷,且卷筒不具备自动排绳功能,应配备紧贴的保护装置(如压绳器)或其他合适的装置,以便当负荷再次施加时,能使钢丝绳顺利地返回卷筒或滑轮槽中。

4.8.2.5  所有滑轮的支承均应备有润滑装置。

4.8.2.6  滑轮的最小卷绕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不小于18;平衡滑轮的最小卷绕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不小于15。轮槽的最小半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0.535倍。

4.8.3  制动器

4.8.3.1  起升机构、变幅机构、采用钢丝绳变幅的变幅机构应配置常闭式制动器,制动系统在失电或断电的情况下,制动器仍能制动并支持住载荷。制动系统任何延时制动,均应保证能安全地制动住载荷。

4.8.3.2  起升机构制动器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高速负载轴上并能承受不小于1.5倍的******工作扭矩。

4.8.3.3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变幅机构制动器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高速负载轴上并能承受不小于1.5倍的******工作扭矩。

4.8.3.4  回转机构应设置制动器,制动器应能承受不小于1.25倍的极限扭矩,并在所有允许的回转位置都能平稳地制动。

4.8.3.5  干式制动器应有防油污的措施。

4.8.4  回转支承、回转机构

4.8.4.1  回转支承应符合JB/T 2300的规定。

4.8.4.2  回转起动、制动应平稳,并应具有两个方向的可控滑转性能。

4.8.4.3  回转机构应设置锁定装置,防止起重机道路行驶时转台意外转动。

4.8.5  伸缩机构

4.8.5.1  用于伸缩机构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

4.8.5.2  伸缩机构应能可靠地支撑各伸出臂端,并能在操作者控制下使起重臂各处伸臂段回到规定的臂长。

4.8.5.3  单缸插销伸缩机构每节臂的臂长选择应不少于2个臂位。

4.8.5.4  单缸插销伸缩机构应能根据伸缩缸的载荷状态控制液压缸的工作压力,伸缩销、承载销液压缸应有机械互锁装置。

4.8.5.5  单缸插销伸缩机构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模式。在自动模式下,设定目标臂长后,可按程序伸缩到位;在手动模式下,可按人工指令完成每个臂位的伸缩。

4.8.6  起升机构

4.8.6.1  起重作业时,载荷起升或下降动作应平稳,并满足载荷在任何位置均能可靠停止的要求。

4.8.6.2  载荷在空中停稳后,再次起升时,在任何提升操作条件下,均不应出现明显的下降动作。

4.8.6.3  严禁起重机带载自由下降。

4.8.6.4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应少于2圈,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高点时,卷筒上还宜留有至少1整圈的绕绳余量。

4.8.6.5  起升机构应配置卷筒旋转指示器或监视装置,并将其设置在操作者易于查看的位置。

4.8.6.6  起升机构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

4.8.7  变幅机构

4.8.7.1  可采用钢丝绳或液压缸变幅。

4.8.7.2  变幅机构应足够支撑并提升带载额定载荷的臂架。

4.8.7.3  采用钢丝绳变幅时,只有通过动力操纵才能放下臂架,不允许臂架自由下降。

4.8.7.4  采用钢丝绳变幅时,滑轮和钢丝绳直径比例应符合4.8.2.6的规定,并保证有足够的容绳量,当臂架降到最低时,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应少于2圈。

4.8.7.5  采用钢丝绳变幅时,应有制动器或其他安全装置防止因误操作造成臂架下降。

4.8.7.6  采用钢丝绳变幅时,应有防臂架后倾的检测与限位装置和卷扬机构锁止装置,并应设置******工作幅度终端限位装置及到达终端前的减速限位装置和最小工作幅度终端限位装置及到达终端前的减速限位装置。

4.8.7.7  采用液压缸变幅时,液压缸应符合4.10.2.2的规定。

4.8.7.8  当人字架最高点离地距离大于4m时,应设置放到下装置。

4.8.8  自拆卸平衡重机构

4.8.8.1  起重机应有不借助其他起重设备即可自行装拆平衡重的自拆卸机构。

4.8.8.2  自拆卸平衡重的组合平衡重块应定位可靠。

4.8.8.3  液压自拆卸平衡重机构的液压缸应有保证不下沉的装置,且应同步,液压缸行程的同步误差不超过液压缸******行程的±2%。

4.9  底盘

4.9.1  转向系统

4.9.1.1  起重机宜具备前后轴单独转向和/或联合转向的功能。

4.9.1.2  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现象。

4.9.1.3  起重机应设置转向限位装置。转向系统在任何操作位置上都不应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

4.9.1.4  具有全轮转向的起重机应有后轮回正指示器。

4.9.1.5  采用助力转向时,应保证在助力失效时仍有操纵能力,并可安全地转向。

4.9.2  制动系统

4.9.2.1  起重机应设置足以使起重机减速、停车和驻车地支持那个系统或装置。

4.9.2.2  起重机应具有应急制动功能。应急制动应保证在行车制动有一处管路失效地情况下,在规定的距离内使车辆停住 。应急制动应是可控的,它的控制装置可以与行车制动的控制结合,也可以与驻车制动装置结合。

4.9.2.3  制动系统的各零部件、制动管路的材质、性能结构、安装位置要求应符合GB 7258相关规定。

4.9.2.4  行车制动应作用在底盘的所有车轮上。底盘的行车制动应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当部分管路失效后,剩余制动效能仍能保持原规定值的30%以上。行车制动的控制装置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

4.9.2.5  制动器应有磨损补偿装置。制动器磨损后,制动间隙应易于通过手工或自动调节装置来补偿。制动控制装置及其不见以及制动器总成应具备一定的储备行程,当制动器发热或制动衬片的磨损达到一定程度时,在不必立即调整的情况下,仍应保持有效的制动。

4.9.2.6  起重机应能停在20%的坡道上。

4.9.2.7  起重机在行驶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应符合GB/T 19924的规定。

4.9.3  行驶系统

4.9.3.1  轮胎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4.9.3.2  轮胎负荷不应大于该轮胎的额定负荷,轮胎气压应符合该轮胎承受负荷时规定的压力。

4.9.3.3  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应完整齐全,并应按规定力矩紧固。

4.9.3.4  驱动轴壳、轴管不允许有变形和裂纹,驱动轴工作应正常且不允许有异响。

4.9.3.5  车轮总成的横向摆动量和径向跳动量应不大于10mm。

4.9.3.6  前、后桥不应有变形和裂纹。

4.9.3.7  车架不应有塑性变形,锈蚀和裂纹。

4.9.4  传动系统

4.9.4.1  传动系统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4.9.4.2  变速器挂挡时,齿轮啮合灵便,互锁装置有效,不得有自行跳档现象,运行中无异响。

4.9.4.3  取力器开关附近应有容易识别的取力器结合与脱开位置的标志。

4.9.4.4  变速器和分动器功能、操纵等要求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4.9.4.5  传动轴在运转时不应发生振抖和异响,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应有裂纹和松旷现象。

4.9.5  悬挂系统

4.9.5.1  起重机空载行驶时悬架宜为弹性状态;起重作业和吊重行驶时悬架应为刚性状态。

4.9.5.2  后悬架应可改变车轴与车身之间的高度,调节行程左右两侧应不超过±5°,且应有机械位置锁定装置。

4.9.6  发动机

起重机行驶发动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4198.1的规定。

4.10  液压和气动系统及元件

4.10.1  一般要求

4.10.1.1  液压及气动元件应能保证******负载工作压力(包括超载试验时的压力)时正常工作而不失效。

4.10.1.2  液压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配管等应符合GB/T 3766的规定。液压元件应符合GB/T 7935的规定。

4.10.1.3  每个液压回路都应有压力限制保护阀,限制压力不应超过******工作压力的1.1倍。

4.10.1.4  每个液压回路都应配有一个压力显示装置或一个压力检测接口。

4.10.1.5  液压钢管末端有街头时,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4.10.2  液压元件

4.10.2.1  液压软管

4.10.2.1.1  液压软管应符合JB/T8727的规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0。

4.10.2.1.2  软管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软管制造商的规定。

4.10.2.1.3  当液压软管的工作压力大于5MPa或温度高于50℃,且与操作者距离小于1m,又没有其他遮挡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免软管失效对操作者造成伤害。

4.10.2.2  液压缸

4.10.2.2.1  液压缸应装有保护装置(如液压锁、保护阀)。

4.10.2.2.2  多缸(如双变幅液压缸)并行时应装防过载装置。

4.10.2.3  液压油箱

4.10.2.3.1  液压油箱应有足够的容积贮存所有液压缸全缩(或全伸)时的液压油,并保证液压泵正常工作。

4.10.2.3.2  液压油箱应有监测最小和******油位的装置。

4.10.2.3.3  液压油箱应有排放阀方便清理和排放,排放换油应符合JB/T 9737的要求。

4.10.3  气动元件

带有接头的软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4.0。

4.11  电气安装

4.11.1  一般要求

4.11.1.1  起重机电气安全设计应符合GB/T 5226.1和GB/T 5226.23的规定。

4.11.1.2  起重机的行驶照明及信号装置宜符合GB 7258及GB 4785的规定。

4.11.1.3  起重机电气至少应有以下保护:a)、b)、c)、d)、e)、f)、g)、h)在固定式起重机标准13页。

4.11.2  无线遥控

4.11.2.1  起重机采用无限遥控操作方式时,对电气系统的要求如下:

a)应具有监控和故障自诊断功能;

b)在任何非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实现自动关闭、停止工作;

c)应具有抗同频干扰信号的能力,受同频干扰时不允许出现误动作。

4.11.2.2  遥控器的外壳防护等级按GB/T 4208的规定,室内使用不低于IP54、室外使用不低于IP65。

4.11.3  多点控制

起重机要求多点控制时,应有互锁功能,每一控制点均应装设紧急停止开关。

4.12  控制及控制系统

4.12.1  控制设备

4.12.1.1  起重机应设置声音报警装置,以便在起重机工作时能警告起重机附近的人员。

4.12.1.2  为防止误操作,应有附加保护装置(如钥匙开关)。

4.12.2  启动

当起重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起重机意外启动。

4.12.3  停止

4.12.4  应设置紧急停止装置,当遇到紧急情况时,紧急停止装置按钮被按下后应能保持的关闭位置,直到紧急情况解除。

4.13  操纵系统

4.13.1  操纵手柄应轻便灵活,各操纵动作不得相互干扰和引起错误动作,各手柄、踏板在中位时不得因振动产生离位。

4.13.2  在操纵手柄、按钮、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等附近应配置明确、清晰的标志,以说明它们的用途和操纵方向。

4.13.3  所有操纵手柄、按钮都应装在操作方便的位置,操纵手柄动作方向应与操纵机构的运动方向一致或逻辑相关。

4.13.4  操纵手柄的间距不小于65mm,操纵力和操纵行程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操纵力和操纵行程

操纵方式 操纵部位 操纵力  N 操纵行程  mm

手操纵 支腿收放 水平伸缩 ≤80 ≤85

垂直伸缩

主起升、副起升、变幅、伸缩、回转 ≤60 ≤160

脚操纵 制动踏板、伸缩踏板 ≤150 ≤250

油门

十字轴多向控制手柄 ≤10N(电控)

≤60N(液控) -


4.14  司机室

4.14.1  起重机的司机室应符合GB/T 20303.2的规定。

4.14.2  起重机的司机室应符合以下要求;并应符合GB 8410的要求;

a)司机室应为金属或非金属全封闭式,内、外表面应平顺整齐,无开裂和锈蚀。

b)司机室应宽敞、视野良好。司机室内部宽度应不小于700mm,高度应不小于1300mm。

c)司机室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前挡风玻璃应采用夹层玻璃或区域钢化玻璃,其他门窗可采用钢化玻璃,并应符合GB 9656的要求。

d)门窗应启动轻便,不得有自动开启和卡死现象。车门门锁应锁止可靠,行车时车门窗无异响。门锁技术条件应符合JB/T 5934的规定。

e)前窗应配置刮水器和遮阳板。刮水器的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QC/T 46和QC/T44的规定;遮阳板应符合QC/T 629的规定。

f)车内设置的制冷、暖风装置,其冷、暖管道应布置合理,出口气流不得正对人体。制冷、暖风装置应符合GB 8410、和QC/T 634、QC/T 656的要求。

g)室内、外不应有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车身内部的非金属件应具有较高的抗燃烧能力,符合GB 8410、和GB/T 23821的要求。

h)司机室密封、保温、通风和防雨性能良好,地板应防滑,座椅应舒适可调。

i)外露表面的油漆颜色应均匀,不得有漏漆、开裂、明显起皱和覆盖不均匀等缺陷。

j)车门和门框、各窗与窗框安装后四周间隙应均匀。

5  试验方法

起重机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6068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起重机的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6068的规定。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起重机应在明显位置安装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产品标牌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a)产品型号和名称;

b)******起重量;

c)发动机型号;(或使用三相四线电源时的总功率等)。

d)发动机额定功率;

e)出厂编号;

f)生产日期;

g) 制造许可证编号;

H)制造厂名称。

7.1.2  在起重机司机室内易于操作者观察的位置上固定性能说明标牌,其内容包括起重性能表和起升高度曲线。如内容较多不便于固定,应有性能参数手册或在力矩限制器中以电子版形式存在。

7.1.3  所有操纵机构旁均应设置操纵指示标志。

7.2  包装

7.2.1  起重机出厂可采用裸装。起重机随机工具、随机备件、随机文件的包装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7.2.2  随机文件应包括:

a)产品合格证;

b)保修卡;

c)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操纵手册、维护保养手册、零部件图册);

d)主要配套件使用说明书;

e)装箱单;

f)随机备件清单;

g)随机工具清单。

7.3  运输

起重机运输时,应符合水路、陆路及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和铁路部门的装载要求,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4  贮存

起重机需长期停放时,应将冷却液和燃油放尽,切断电源,锁闭车门、窗,停放在通风、防潮、防曝晒、无腐蚀气体/液体侵害及有消防设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起重机主要结构


起重机主要结构如图A.1


说明;                                          上车部分;

下车部分;                                       7--------- 起重臂;

1 ---------车架;                                    8--------- 主起升机构;

2 ---------回转支承;                                9--------- 变幅机构;

3 ---------轮胎;                                   10--------- 驾驶室;

4 ---------支腿;                                   11--------- 回转机构;

5 ---------支腿板;                                 12--------- 转台;

6 ---------吊钩;                                   13--------- 配重


图A.1  起重机主要结构示意(钢丝绳变幅轮胎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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